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我們是否也有教宗所說的「十五宗罪」(15 shades of sin)呢?
雖然是2014年的事情,但末學看到了還是很感動。
皈依任何一個宗教,當然是我們認知到這個宗教有可以提升我們的靈魂之處;但是,在皈依之餘,我們不應該忘記,在這個地球上身為一個人的責任;也不應該以宗教為名,行悖離之事。
在歲末年初之時,看到這篇文章,格外有種警惕感;附上英文網站的連結,與大家分享。
1)自認為不朽、不可或缺,以為自己有過人之處。
The disease of feeling 'immortal' or 'essential' .
2)過度勤奮,沉浸在工作中,忽略必要的休息,造成壓力和焦慮。
The disease of excessive activity.
3)心理和精神僵化,失去內心的平靜、活力和膽識,成為工作的機器,而不是天主的子民。
The diseases of mental and spiritual 'petrification' .
4)過度規劃與功能主義,以為透過完善的規劃就能讓事情有效進展,沒有想像力和不能創新。
The disease of overplanning.
5)協調不力,成員之間失去交流,成為不和諧的團隊。
The disease of bad coordination.
6)心靈阿茲海默症,忘記救贖的歷史,失去認識主的歷程。
The disease of spiritual Alzheimer's.
7)競逐名利,只在意身上教袍的徽章和顏色。
The disease of rivalry and vainglory.
8)生活的精神分裂症,過著虛偽的雙重生活。
The disease of existential schizophrenia.
9)沒勇氣在人前批評,只會在背後抱怨和八卦。
The disease of gossip and chatter.
10)神化領袖,尊重人而不是神。
The disease of deifying the leaders.
11)只想到自己,人際關係失去誠意和溫暖,對他人冷漠。
The disease of indifference to others.
12)為了立威,常擺出嚴肅和傲慢的表情。
The disease of the funeral face.
13)累積物質財富,不是出於需要,而是填補內心的空虛,只是為了安全感。
The disease of hoarding.
14)畫小圈圈,奴役成員。封閉圈子:身處個別團體時,感覺較隸屬於上帝更強大 。
The disease of closed circles.
15)利用權力獲得世俗的利益或更多的權力。甚至污衊、誹謗和詆毀他人,以炫耀自己比別人更有能力。
The disease of worldly profit and exhibitionism.
2015年4月11日 星期六
迷路的毛毛蟲
前陣子把吃剩的高麗菜拿來種,過一陣子也欣欣向榮了。
不過,最近發現高麗菜上面出現了小洞,心裡想:該不會是蟲吧?種在八樓還會有蟲喔?
今天終於看到蟲兒們了,好多好多啊!大概有六七條吧! 應該是臺灣紋白蝶(Pieris canidia)的幼蟲呢! |
回去告訴兒子,兒子說:應該要把他們消滅;可是想到 他們的媽媽為了要幫他們找個好地方,不知道飛得有多 辛苦,總是不忍心! |
兒子說,他們的媽媽一定是迷路跑到八樓;不過,想到 蝴蝶媽媽的辛苦,我就跟兒子說:算了吧!反正也是 吃剩的菜,原本也沒有想到要吃它,現在有這麼多 「人」幫我吃,也OK啦! |
看他們吃得多開心! |
來張特寫。 |
天生萬物以養人,其實也包括了其他的生物。既然這顆 高麗菜已經是回收的菜了,布施給毛毛蟲也是好事一樁! 希望毛毛蟲們快快長大,變成可愛的紋白蝶喔! |
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一個慈濟「網軍」的告白】
親愛的慈濟家人大家好:
我從三四年前開始,就常常在網路上解釋一些關於慈濟的誤解,所以從某種定義來看,我也算是慈濟的網軍(哈)。
這幾年下來,我必需要說有些網民真的是不理性;或許是過去對慈濟的誤解,或許是認為他的宗教以外的都是邪教,這些人我大概都遇過(不過後者是不可能會承認的)。
網路上解釋有好有壞,好處是我們可以把資料找齊了再貼文,提供更好的證據說服對方;壞處是,如果他根本不想聽,怎樣解釋也沒用。不過,我覺得,後者就算當面解釋也沒有用。
這一波的風潮的確是很大,我不知道跟過去的幾次危機(如第一次去大陸賑災的那次)相比,這次是否更可怕;畢竟之前的大危機都是在沒有網路的狀況下發生。但這次,我看到現在,想要提醒一下各位家人。
我知道很多網民不理性、很多根本就是存心來鬧的;但是如果我們因此也開始嘲諷他們,那樣我們跟他們有多少區別呢?
我們當初一心跟隨上人,就是想要在修行的路上努力;如果因為這些風風雨雨,讓我們變得憤世嫉俗、講話開始變得跟那些網民一樣,那麼我們的修行是否已經被無明之火給燒毀了呢?
與大家共勉,希望大家守住這顆心。我們要盡力解釋,但不嘲諷;我們要努力釋疑,但不帶刺。
我知道這不容易,幾年前我開始作這件事的時候,為了要守住這顆心,多少次在電腦前面回文,好不容易寫完了,送出的那一刻又大幅修改,就是因為不想為此而繼續跟眾生結下惡緣。
感恩大家!
2015年3月21日 星期六
慈善/公益團體是...
這陣子的許許多多事,也讓我思考了一下,整個社會對於慈善/公益團體的要求。
我在國外讀研究所的時候,曾有公益團體United Way來募款。還記得那時他們在醫院擺了一個大大的溫度計,上面寫著他們預定達成的募款目標。那個目標,不是他們今年預定在全美國的募款目標,而是在筆者所在的學院預定達成的目標。溫度計每天更新,讓我們看到還需要多少的愛心。
我對於這種募款的方式感到頗為新鮮,但我卻發現周遭的醫生(我們是醫學院)頗為冷漠。身為一位窮研究生,我看了一下溫度計四週,並沒有說明過去一年United Way做了什麼;於是我也沒有捐款。
後來,同實驗室的美國人說,他也沒有捐款。我原以為他是基於跟我一樣的理由,沒想到他說:你知道他們的執行長坐飛機都坐頭等艙嗎?而且用的是我們的捐款。
慈善團體該如何「節儉」地使用民眾的愛心?各國政府對於公益/慈善團體可以動用多少百分比的募款在行政支出上都有規範,理論上來說,只要整體的行政支出不超過法律規定的百分比,似乎也無所謂;但類似United Way那樣的新聞,顯然造成民眾不好的觀感。
民眾常常主觀地認為,他們的捐款百分之一百都應該用在公益/慈善上;但事實是,沒有任何長期、規律執行的公益/慈善活動可以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所有常態性運作的公益/慈善機構,都必需聘用一定比例的全職工作人員,而這些工作人員不可能日復一日在不支薪/甚至不吃不喝的狀況下運作。較大的公益/慈善團體能夠號召志工,但志工還是需要培訓。讓毫無經驗的志工投入,可能會導致悲劇的發生;而不論是培訓或是後續投入服務,還是免不了會有場地、食物等等開支。但不論能號召多少志工,還是需要全職人員。為什麼?原因很簡單,志工也有自己的生活需求,必需先工作來滿足這些生活需求後,才有可能去進行志願服務。因此,沒有任何常態性運作的公益/慈善團體,可以依靠不支薪的人員運作下去。於是,行政支出成為必要的開支。這也就是為什麼政府允許一定比例的募款支出於行政運作。
而公益/慈善團體是否能將募款收入運用來投資?國外已經允許這樣做,主要是因為現金長久放在活期儲蓄的戶頭裡只會貶值;為了讓民眾的善款能夠極大化,運用一部份的募款收入來進行投資,只要該團體的財報上誠實揭露這方面的資訊,那也是合法的。至於代為進行投資的專業經理人是否可以抽佣?這點要回歸到專業層次來討論。如果這位經理人並非該團體的志工,筆者認為抽佣並無不可,或許可以透過立法來規範抽佣的比例,好讓民眾的善款運用能達到最大化的目標;若這位經理人同時也是該團體的志工,那麼要回到經理人以及他所屬的公司去談。有些公司並不允許專業經理人提供無償的服務給任何團體,除非該服務只在下班時間進行。通常投資人對於經理人操盤的方針無權過問,只要獲利水準維持一定、經理人並無不法行為,投資人對於專業經理人要買賣什麼,是不會去干涉的。
至於慈善/公益團體的相關機構,如醫院、學校等,為了讓資源極大化,同時也避免濫用,基本上還是都要收費的;只是會有一定的比例去濟貧、施醫等。若完全免收費,所產生的資源濫用將會使機構無法持續運作;全民健保便是一個最好的例子。雖然全民健保並非免費,但也已將醫療行為的收費降到極低,所產生的結果相信大家有目共睹。
因此,下次您捐款時,要想到您的捐款會有一部份用在聘請全職人員、場地租借、志工訓練、甚至(在國外)專業經理人投資。
至於專案執行完畢的結餘款,通常各國政府也有規範可以流用到類似的用途上。如短期扶助可以延伸為長期扶助,或扶助因類似原因而生活陷入困境的民眾。為何不退還給當初的捐款人?原因很簡單,有些人沒有留下聯絡地址、而每個人捐款的金額大小不等,是要按比例退還還是捐少/多的先退?如何退款?不論是郵寄支票或轉帳,還是都有一筆潛在的行政支出(人工以及轉帳手續費),如此有違將民眾的善心極大化的目的。因此,在政府規範許可的大原則下,結餘款通常會被轉到類似的目的繼續使用,直到用畢為止。
如果只是硬性要求在公益團體中的工作人員應該要發揮愛心成為志工,結餘款要悉數退還等等...相信我們的公益/慈善團體會是效率極低的,且善款仍無法100%用於需要幫助的民眾。何苦?
我在國外讀研究所的時候,曾有公益團體United Way來募款。還記得那時他們在醫院擺了一個大大的溫度計,上面寫著他們預定達成的募款目標。那個目標,不是他們今年預定在全美國的募款目標,而是在筆者所在的學院預定達成的目標。溫度計每天更新,讓我們看到還需要多少的愛心。
我對於這種募款的方式感到頗為新鮮,但我卻發現周遭的醫生(我們是醫學院)頗為冷漠。身為一位窮研究生,我看了一下溫度計四週,並沒有說明過去一年United Way做了什麼;於是我也沒有捐款。
後來,同實驗室的美國人說,他也沒有捐款。我原以為他是基於跟我一樣的理由,沒想到他說:你知道他們的執行長坐飛機都坐頭等艙嗎?而且用的是我們的捐款。
慈善團體該如何「節儉」地使用民眾的愛心?各國政府對於公益/慈善團體可以動用多少百分比的募款在行政支出上都有規範,理論上來說,只要整體的行政支出不超過法律規定的百分比,似乎也無所謂;但類似United Way那樣的新聞,顯然造成民眾不好的觀感。
民眾常常主觀地認為,他們的捐款百分之一百都應該用在公益/慈善上;但事實是,沒有任何長期、規律執行的公益/慈善活動可以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所有常態性運作的公益/慈善機構,都必需聘用一定比例的全職工作人員,而這些工作人員不可能日復一日在不支薪/甚至不吃不喝的狀況下運作。較大的公益/慈善團體能夠號召志工,但志工還是需要培訓。讓毫無經驗的志工投入,可能會導致悲劇的發生;而不論是培訓或是後續投入服務,還是免不了會有場地、食物等等開支。但不論能號召多少志工,還是需要全職人員。為什麼?原因很簡單,志工也有自己的生活需求,必需先工作來滿足這些生活需求後,才有可能去進行志願服務。因此,沒有任何常態性運作的公益/慈善團體,可以依靠不支薪的人員運作下去。於是,行政支出成為必要的開支。這也就是為什麼政府允許一定比例的募款支出於行政運作。
而公益/慈善團體是否能將募款收入運用來投資?國外已經允許這樣做,主要是因為現金長久放在活期儲蓄的戶頭裡只會貶值;為了讓民眾的善款能夠極大化,運用一部份的募款收入來進行投資,只要該團體的財報上誠實揭露這方面的資訊,那也是合法的。至於代為進行投資的專業經理人是否可以抽佣?這點要回歸到專業層次來討論。如果這位經理人並非該團體的志工,筆者認為抽佣並無不可,或許可以透過立法來規範抽佣的比例,好讓民眾的善款運用能達到最大化的目標;若這位經理人同時也是該團體的志工,那麼要回到經理人以及他所屬的公司去談。有些公司並不允許專業經理人提供無償的服務給任何團體,除非該服務只在下班時間進行。通常投資人對於經理人操盤的方針無權過問,只要獲利水準維持一定、經理人並無不法行為,投資人對於專業經理人要買賣什麼,是不會去干涉的。
至於慈善/公益團體的相關機構,如醫院、學校等,為了讓資源極大化,同時也避免濫用,基本上還是都要收費的;只是會有一定的比例去濟貧、施醫等。若完全免收費,所產生的資源濫用將會使機構無法持續運作;全民健保便是一個最好的例子。雖然全民健保並非免費,但也已將醫療行為的收費降到極低,所產生的結果相信大家有目共睹。
因此,下次您捐款時,要想到您的捐款會有一部份用在聘請全職人員、場地租借、志工訓練、甚至(在國外)專業經理人投資。
至於專案執行完畢的結餘款,通常各國政府也有規範可以流用到類似的用途上。如短期扶助可以延伸為長期扶助,或扶助因類似原因而生活陷入困境的民眾。為何不退還給當初的捐款人?原因很簡單,有些人沒有留下聯絡地址、而每個人捐款的金額大小不等,是要按比例退還還是捐少/多的先退?如何退款?不論是郵寄支票或轉帳,還是都有一筆潛在的行政支出(人工以及轉帳手續費),如此有違將民眾的善心極大化的目的。因此,在政府規範許可的大原則下,結餘款通常會被轉到類似的目的繼續使用,直到用畢為止。
如果只是硬性要求在公益團體中的工作人員應該要發揮愛心成為志工,結餘款要悉數退還等等...相信我們的公益/慈善團體會是效率極低的,且善款仍無法100%用於需要幫助的民眾。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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